欢迎光临~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全国服务热线:

18805788717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

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销售项目(重新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2月19日,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销售项目(重新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区现场情况、环保设施现场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内容,提出现场检查意见。我单位根据现场检查意见进行整改,并决定通过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4日,是一家从事混凝土搅拌销售的企业。项目位于丽水市碧湖镇郎奇村郎源路19号。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为东侧:郎奇溪,隔溪为浙江泉舜流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南侧:郎奇路;西侧:空地;北侧:郎奇溪,隔溪为山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2年7月委托浙江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关于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混凝土项目(重新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7月22日取得了《关于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m3混凝土项目(重新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莲(2022)20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1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占总投资的6.7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砂废水、抑尘用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和料车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郎奇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水泥和粉煤灰储罐呼吸孔粉尘、混凝土搅拌粉尘、汽车尾气、堆场粉尘、破碎及筛选等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行驶扬尘、输送粉尘、原料及成品装卸产生的粉尘、柴油储罐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水泥和粉煤灰储罐呼吸孔粉尘经储罐上方的除尘器除尘处理;搅拌机产生的混凝土搅拌粉尘皆位于同一封闭式搅拌楼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密闭搅拌楼进一步阻隔沉降;车辆行驶扬尘、输送粉尘、柴油储罐废气、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堆场设喷淋装置,卸料时进行喷淋,喷淋系统定期运作,防止物料干燥起尘;破碎、筛选等生产过程均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同时采用湿法作业;传送带、投料口等设置喷淋装置,车辆进场道路设置2台雾炮喷淋装置;砂石料存放于混凝土原料仓库中,除留有车辆进出口外为封闭结构。生产区地面定期洒水清扫进行抑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厂区内主要噪声源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对高噪声设备进行了必要的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混凝土废渣、集尘、沉淀池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混凝土废渣外售浙江汇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集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外售丽水市陶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相应标准。
3、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根据《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销售项目(重新环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7日

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3年2月20日

导航栏目

联系我们

联系人:罗先生

手 机:18805788717

邮 箱:352244985@qq.com

公 司: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惠民街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