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
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2023年9月9日,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关于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庆〔2021〕17号,组织召开了“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的代表,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4 。项目利用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庆元工业园区五都工业园香蕈大道 27 号的自有生产厂房,占地面积为 15144.1 平方米,购置砂光机、静电喷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套竹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31126MA2E22GR2P001X》,有效期为2021年11月08日-2026年11月07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绿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5月21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批复《关于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庆〔2021〕1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所在的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 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喷淋废水经捞渣、补充水后循环使用。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白胚粉尘、胶合废气及喷漆废气。竹木粉尘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收集通过“水喷淋+干湿分离+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合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过滤棉和漆渣、水性漆/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水基胶粘剂等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性漆/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水基胶粘剂等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作为原始包装用途;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委托浙江绿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竹加工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项目喷漆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乙酸酯类和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相应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会议建议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竹木小家具技术改造项目在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再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整改建议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复核项目产能、工况、主要设备、原辅材料消耗、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相关资料,并作比较分析;复核各生产工段的生产时间,复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复核喷漆废气的相关监测数据,结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充实相关调查、监测信息。
2、加强车间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地面粉尘,进一步完善各木工粉尘产尘节点的废气收集措施,产尘点均接入中央集尘系统;完善喷漆及凉干废气的收集措施,提高收集处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加强漆雾喷淋水的管理,禁止外溢、外排。
4、规范漆渣、废漆桶等危废的管理处置,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标志标识及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保台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9日
举报电话:15857872102
公示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庆元工业园区五都工业园香蕈大道27号;
庆元博宏工贸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罗先生
手 机:18805788717
邮 箱:352244985@qq.com
公 司: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水阁工业园区惠民街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