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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

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9月20日,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产业区块碧兴街 809 号,项目新增 1 条水性漆喷涂装线,使用低 VOCs 含量的环保水性漆部分替代现有项目中使用的溶剂型油漆;对集中熔化炉、机边保温炉和水汽烘干炉进行改造,使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能源(熔化炉的熔化吨数不变);此外,对现有项目中冲床、数控车床和数控铣床等生产设备的数量进行调整并对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改造升级。项目完成后,企业现有最大生产产能不变。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3 年 5 月 29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编号:丽环建莲[2023]14 号)。

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填报,登记编号《91331100667100464D001U》。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7.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水性喷涂线及设备改造升级项目,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纳入市政管网;喷淋废水定期补充水分后循环使用。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废气、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20m 排气筒排放;固化炉、集中熔炉、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由两根 20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和隔音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漆渣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委托丽水市百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智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废水中 pH 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控制要求,氮氧化物执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中NOx:50mg/m3的低氮排放要求

固化炉、集中熔炉、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27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企业厂界东、南、西、北侧的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绿色节能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检查工作组建议企业经进一步整改后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补充喷漆固化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监测信息。

2、加强车间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压铸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标志标识及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4、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保台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1024-20231120

举报电话:15805883666



    公示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产业区块碧兴街 809


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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